投资者提问:
请问郑斌董事长:根据杭政办函[2008]138号文件规定,搬迁补偿资金确定后,企业与市工推办(经信委)、相关做地主体、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多方搬迁协议(合同)。搬迁协议(合同)中含土地收购内容。 公司与下城区城投集团单独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是否合法(符合杭政办函[2008]138号文件规定)?
董秘回答(杭汽轮BSZ200771):
投资者您好!有关政府文件的解读,请咨询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公司与城投集团签署搬迁协议,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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