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证券法规定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必须公布除权时间,公司在9月29日股东大会通过了分配方案,请问是否11月28日之前必须公布送转的除权时间了??
董秘回答(*ST基础SH600515):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本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自法院裁定批准本重整计划之日起三个月。您所关注的信息如涉及信息披露,公司将以公告形式进行披露。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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