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称“若停止关联交易,不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应由谁判定?当然是全体股东!中小股东已经多次用实际行动给出答案,否决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大股东是关联交易的利益相关方,所以公司不停止关联交易,说到底是为了维护大股东利益!你们觉得呢?中小股东利益和权益谁来保护?
董秘回答(SST佳通SH600182):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还需保持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下:(1)目前福建佳通使用新加坡佳通授权的品牌进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品牌由新加坡佳通持有、由新加坡佳通及佳通中国运营,并统一面对市场用户。其中的“GITI”品牌已经成为中国知名的轮胎品牌,全面覆盖乘用车和商用车的细分市场,拥有良好的口碑和领先的销量,并在国际市场上也享有一定的声誉。如果福建佳通自行创立新品牌进行生产销售,品牌从无到有,再到能够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需要漫长的时间、过程及巨大的投入,国内外轮胎市场竞争一直非常激烈,是否能应对市场的激烈竞争并存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2)福建佳通现在使用佳通中国的研发技术,佳通中国的研发中心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强大的科研开发能力,并经国家发改委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如果比拟该研发中心的规模投入建设,需要漫长的时间和过程以及巨大的投入,是福建佳通在现在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企及的。如果福建佳通失去了佳通中国这个研发平台,研发能力将严重不足,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严重影响销售和业绩,最终伤害了福建佳通及佳通股份的利益。 (3)佳通集团与遍布世界各地的顶级经销商和零售网络都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佳通轮胎遍布全球,畅销130多个国家。福建佳通利用佳通集团销售团队的市场开发和维护能力进行市场销售,在替换市场佳通中国也已将其国内的替换市场销售网络托管给佳通股份。如果由福建佳通自行开发客户,国内外客户的开发和维护是漫长、复杂而且有巨大投入的过程,需要历经与对手竞争及渠道客户接受的过程,因此新的销售渠道开发存在不确定性,尤其是在初期国内外市场的客户开发不足时,将直接影响福建佳通的生产和销售,对佳通股份不利。 综合以上主要原因,取消关联交易,会引发福建佳通业务受损并导致严重亏损,甚至无法持续经营,最终对佳通股份的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可逆转的重大损害。考虑以上因素,在没有完善的解决和替代方案前,下属子公司福建佳通仍继续进行日常关联交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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