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三季报,每股净资产8.15元,而换股价为5.69元,折价30%,大股东新钢集团作为国有企业,是不是不作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董秘回答(新钢股份SH600782):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19年4月大股东新钢集团发行了可交换债券,初始换股价格为6.55元/股,不低于可交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前1个交易日新钢股份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发行前新钢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最高者。期间,因新钢股份持续派送现金红利,按照募集说明书换股价格调整的有关约定,对换股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截止目前换股价为5.69元/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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