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据收购东莞骏达46.75%股权公告,东莞骏达亏损,原因包括东莞骏达是深圳骏达子公司,承接订单及销售定价权均由深圳骏达掌握,而东莞骏达仅保留少量合理毛利。请问,东莞骏达与深圳骏达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各是多少,以往是否通过内部关联交易规避企业所得税?信濠收购后,不能控制东莞骏达,又在深圳骏达没有股权,东莞骏达是直接向京东方销售,还是通过深圳骏达向京东方销售?东莞骏达是否仍旧是留存少量毛利?谢谢
董秘回答(信濠光电SZ301051):
您好,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及东莞骏达的其他股东,将进一步完善东莞骏达的公司治理结构。未来东莞骏达将充分发挥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管团队的作用,对销售模式、定价策略等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科学规划,积极利用东莞骏达的现有产能,逐步提升东莞骏达的盈利能力。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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