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2020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转让股权的公告》里面提到,三方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承诺公司在2020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如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甲方和乙方共同连带的进行现金补偿。而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3.3亿。请问差额是否已经现金补偿。
董秘回答(节能国祯SZ300388):
2020年8月27日,国祯集团与中节能就股权转让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等,详见公司2020年8月27日披露的进展公告(2020-066)号,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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