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贵司最近发布公告拟进行定增,而贵司自去年12月新股发行上市之后股价已经大幅破发,按照定增定价机制,定增的价格将更大幅低于发行价,在上市不到几个月以远低于发行价的价格进行定增,此举是否严重伤害原有流通股东的利益?而公司刚刚上市就如此急不可耐的低价融资意欲何为?
董秘回答(东贝集团SH601956):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未确定,请您关注公司后续公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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