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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
公司为解决负债过高问题定增10亿的方案才通过不久,现在就一口气收购两家关联公司,又增资子公司19亿,都快40亿。这完全是两个矛盾的事情。请董秘说明一下,一边为解决负债定增10亿(低价定增,不思维护小股东权益),一边大手笔收购(资产效益大大不如上市公司现有资产)和增资40亿。到底哪一边是在忽悠小股东????
董秘回答(山东路桥SZ000498):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收购外经公司与尼罗公司有利于发展海外施工业务,在海外快速打造山东路桥品牌,提升公司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是实现市场国际化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当前公司主要的业务模式为工程承包合同模式及投资施工一体化等融资合同模式。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充分发挥子公司的投融资平台作用,为公司施工业务提供资金支持,实现产业与金融的优势互补。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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