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600095.SH)发出最新澄清公告。
12月6日晚间,上交所对湘财股份就媒体报道有关事项下发《监管工作函》。
12月8日,湘财股份发布的公告显示,监管函主要涉及罗静的诈骗案。
据记者了解,罗静系“承兴系”实控人。此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承兴系”利用其与京东、苏宁的供应链贸易背景,先后骗取湘财证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众信共计300余亿元融资款,实际造成经济损失约80余亿元。
12月8日晚间,湘财股份回复称,《监管工作函》中提到,近期有媒体报道称,湘财股份子公司湘财证券前期在代销云涌系列信托产品时,在明知相关融资方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为相关融资方借新还旧、资金空转提供帮助,在相关合同诈骗案件中存在过错,并提供了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
对此,湘财股份称,罗静案刑事判决书显示,公安机关在相关刑事案件调查中,对各方当事人进行了案件调查,未对上述“所涉相关聊天记录”进行认定,未对湘财证券及其相关人员采取过刑事措施,也未认定湘财证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存在合谋欺诈以及协助违法行为。
湘财股份表示,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与相关方签署阴阳合同、为相关违法行为提供协助等违规情况。
《监管工作函》中还提到,12月4日,湘财股份披露公告称,湘财证券收到民事判决书,需对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对云南信托约3.4亿元的支付义务承担约56%的补充责任。鉴于上述事项对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影响较大,市场关注度较高,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对相关事项进一步说明和披露。
对此,湘财股份称,目前案件尚在一审判决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子公司湘财证券对上述一审判决不服,将依法提起上诉,通过法律手段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一审判决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具体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同时,除了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湘财股份还发布了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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