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晚间,湘财股份(600095)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公告显示,近期,公司关注到网络上出现关于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诉讼的报道。
据悉,12月3日晚间,湘财股份披露了一份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多家媒体对此报道,并提到曾经的“300亿承兴系诈骗案”。
据上述公告,案件一审判决结果为:被告中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云南信托支付回购价款1.49亿元、1.94亿元及以上述回购价款为基数,自2019年7月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被告湘财证券对被告中诚公司负担的上述债务承担56%的补充责任;驳回原告云南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不过湘财股份在该公告中称,目前案件尚在一审判决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子公司湘财证券对上述一审判决不服,将依法提起上诉,通过法律手段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今晚披露的澄清公告中,湘财股份表示,为避免给投资者造成误导,公司针对上述事项进行说明并澄清。
公司称,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与本次信托产品有关的罗静案刑事判决书,未认定湘财证券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罗静等人的合同诈骗,也未认定湘财证券及其工作人员与广东中诚和罗静有串通合谋欺诈行为。
同时提到,目前案件具有不确定性,最终结果应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12月6日,湘财股份曾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不过当时上交所并未公布监管工作函的具体内容。
在今日(12月8日)晚间,湘财股份还公布了一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
据上述公告,监管工作函中提到,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公司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在代销云涌系列信托产品时,在明知相关融资方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为相关融资方借新还旧、资金空转提供帮助,在相关合同诈骗案件中存在过错,并提供了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2024年12月4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湘财证券收到民事判决书,需对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对云南信托约3.4亿元的支付义务承担约56%的补充责任。
鉴于上述事项对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影响较大,市场关注度较高,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对相关事项进一步说明和披露。
湘财股份在回复函中称,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与相关方签署阴阳合同、为相关违法行为提供协助等违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前期信息披露也不存在需要补正或更正的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并于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2020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转型证券服务业,业务涵盖证券服务、制药、防水卷材、贸易等。
业绩方面,湘财股份今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15.49亿元,同比下降16.52%;归母净利润1.46亿元,同比下降2.93%。其中,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4.56亿元,同比降低19.53%;归母净利润为0.72亿元,同比增长437.65%。
湘财股份指出,第三季度净利润增长主要得益于资本市场回暖,证券板块自营业务、另类投资业务经营业绩增长所致。
二级市场上,截至12月6日收盘,湘财股份跌3.39%,报7.97元/股,总市值227.9亿元。
(文章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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