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中创环保(维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监管函。上述公司部分相关董监高人员因未能督促近亲属合规交易公司股票,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深交所在关于对丁澄的监管函中称,丁澄作为弘信电子董事,其配偶程靖于2024年11月7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买入金额182,498元,于11月8日卖出公司股票10,000股,卖出金额203,600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丁澄作为公司董事,未能督促近亲属合规交易公司股票,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3.1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3.39条的规定。请丁澄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交所在关于对徐伟的监管函中称,自2019年11月15日至今,徐伟担任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农芯创”)的董事。其配偶杨朝娟于2024年10月24日合计买入香农芯创股票3,000股,买入金额106,155元,于11月1日卖出香农芯创股票3,000股,卖出金额94,620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徐伟作为香农芯创董事,未能督促近亲属合规交易香农芯创股票,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3.1条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3.39条的规定。
深交所在关于对中创环保科技监事沈嘉墨的监管函中称,2024年9月5日,沈嘉墨当选为中创环保董事;2024年10月14日,沈嘉墨辞去中创环保董事职务;2024年10月25日,沈嘉墨当选为中创环保监事。沈嘉墨的母亲田子延于2024年9月13日、9月27日、11月21日合计买入中创环保股票5,400股,买入金额为47,854元,于11月21日卖出中创环保股票4,500股,卖出金额为63,495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沈嘉墨作为中创环保监事及时任董事,未能督促近亲属合规交易中创环保股票,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3.1条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3.39条的规定。
深交所希望上述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相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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