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信托25亿诉讼纠纷!

某信托25亿诉讼纠纷!
2024年08月24日 12:34 市场资讯

  江苏国信公告:江苏信托涉及25亿信托诉讼纠纷!

  8月20日,江苏国信披露:子公司江苏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苏信托”)于近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江苏信托作为信托项目受托人(贷款人)就信托项目项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

  原告: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一:广州市佳穗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二:惠东县佳兆业投资有限公司;

  01

  案件事实:

  2019年3月,江苏信托受特定机构投资者委托设立信托计划,并代表信托计划与被告一签订了《信托计划贷款合同》,约定将信托计划项下的资金贷款给被告一,贷款金额人民币 25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该贷款由被告一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由被告二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其后,江苏信托依约向被告一发放了 25 亿元信托贷款,现被告一未按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故江苏信托代表信托计划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2

  江苏信托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偿还江苏信托贷款本金2,500,000,000元(25亿元)、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贷款本金还清之日止,其中计算至2024年3月29日利息为759,000,000 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其中计算至2024年3月29日违约金为314,074,125元);

  2.判令被告一偿还江苏信托代为垫付的抵押物保险费1,495,800 元,以及代为垫付的抵押物资产评估费28,000元;

  3.判令被告一承担江苏信托为本案诉讼支付的律师费580,000 元,以及申请财产保全支付的保险费(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4.判令江苏信托就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债权,有权对被告一持有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共计506套房产折价、变卖或拍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5.判令江苏信托就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债权,有权对被告二持有的广州市佳穗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折价、变卖或拍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6.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

  江苏国信还公告称:本次公告诉讼涉及的贷款事项,为江苏信托受特定机构投资者委托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贷款,该信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交付资金形成的信托财产承担。诉讼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江苏信托 江苏国信 纠纷 贷款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8-26 富特科技 301607 14
  • 08-23 速达股份 001277 32
  • 08-23 益诺思 688710 19.06
  • 08-20 成电光信 920008 10
  • 08-19 佳力奇 301586 18.09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