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监管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严监管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2024年08月22日 17:17 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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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离不开更有力的监管执法,8月以来,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数量至少已有10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者占比约九成。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进行部署,作出“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等安排。

  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离不开更有力的监管执法。证监会综合司司长周小舟表示,要通过改革全面加强监管执法。进一步推动完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立体化惩戒约束体系。加强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强化退市制度,持续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严监管是证监会2024年工作的主基调之一。年内以来,证监部门狠抓新“国九条”的落地见效,突出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全力补齐制度短板,抓好抓实全链条监管,严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数据显示,截至8月12日,2024年年内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已经超过70家。其中8月以来,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数量至少已有10家,如果将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企业计算在内,8月以来被点名的上市公司则已接近20家。从立案调查或处罚原因来看,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者占比约九成。

  具体来看,信披违法违规所涉问题颇为多样。首先,年报与业绩相关信披违规是重灾区,比如,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重大亏损情况、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等。其次,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再者,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或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信息披露存违规

  8月2日,北京证监局发布了〔2024〕198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乐普医疗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这一决定源于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一系列违规行为。

  据北京证监局调查,乐普医疗在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期间,使用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但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才补充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并对外公告。此行为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八条的规定,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关注。

  除了募集资金使用违规外,北京证监局还发现乐普医疗在募集资金制度执行、无形资产减值评估、收入确认时点及单据管理、销售产品出库系统时间录入等方面存在不足。这些问题共同反映了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的欠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乐普医疗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一天,科林电气发布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收到警示函的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海信网能因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中披露的资金来源信息存在瑕疵,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科林电气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海信网能通知,经海信网能自查发现,海信网能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的部分内容,因部分工作人员失误,在“第五节

  资金来源”之“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披露内容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披露内容与实际使用资金的资金来源存在一定出入,相关信息披露存在瑕疵。

  因上述事项,海信网能于8月2日下午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8号),河北证监局决定海信网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业绩预告不及时

  继乐普医药之后,清新环境及公司相关高管人员也因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8月6日,北京监管局发布了〔2024〕20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清新环境及其相关高管人员,因信息披露违规问题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决定书内容显示,清新环境在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36.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1.55%。这一业绩变动幅度已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清新环境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

  北京证监局指出,清新环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即上市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以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市场的透明度。同时,作为公司高管的邹艾艾(董事长)、李其林(总裁)及王斯淳(财务总监)因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针对此违规行为,北京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清新环境及邹艾艾、李其林、王斯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涉嫌违规交易

  8月2日晚间,甬金股份发布公告称,因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公司实控人曹佩凤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会决定对曹佩凤立案。

  据悉,甬金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虞纪群、曹佩凤,两人为夫妻关系,两者分别持股23.8%、19.34%。另外,股东虞辰杰、曹静芬(曹佩凤姐姐)为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分别为1.96%、2.4%。

  甬金股份表示,立案调查期间,曹佩凤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了信息披露存在瑕疵外,科林电气也因公司高管本人或亲属存在短线交易行为收到河北证监局警示函。

  根据科林电气的公告,张成锁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儿子张栋于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3月16日期间存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张栋和张成锁本人于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5月13日期间存在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邱士勇担任公司监事期间,配偶贾京双及其本人在2023年8月11日至2024年5月10日期间存在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

  两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北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两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其他违规事项

  8月5日,重庆证监局发布了对隆鑫通用的行政监管决定,因该公司存在董事会换届延迟及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涂建华个人债务问题导致的违规情形,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据重庆证监局公告显示,隆鑫通用的第四届董事会已于2023年1月正式到期,但至今仍未完成换届工作,严重违反了公司治理的时效性要求。更为严重的是,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涂建华因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已被多家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一状况直接违反了《公司法》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也触犯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条款。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重庆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隆鑫通用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开披露本决定书内容,并立即启动董事会换届程序,更换现任董事长及总经理。同时,公司需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公众披露详细的整改报告,并报送至重庆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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