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铜陵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涉环境违法,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8.68万元,并责令整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铜环罚〔2024〕11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铜陵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3月14日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磷矿堆场磷矿一号、二号库房厂棚未完全密闭;一号、二号库房连接路段未硬化,路面积尘重;二号库房内物料下料口未安装收尘设施。
调阅国发平台标记情况发现:2023年5月8日至5月16日,锅炉烟囱排口烟气流速故障三次;2023年3月3日至3月31日,121#尾气排口颗粒物故障四次;2023年5月24日至6月2日,磷酸一铵尾气排口颗粒物故障三次;2023年8月25日至9月24日,复合肥尾气排口颗粒物故障三次。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认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属于铜陵市2023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企业,根据《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十项,该公司上述行为属于“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形。
以上事实,共有10项证据证明。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认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辩。
根据调查事实和该公司陈述申辩意见,铜陵市生态环境局不予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结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表19通用裁量表,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对你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二项违法行为,合计予以罚款8.68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由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持股20.49%,后者是安徽国有企业。
据公司官网信息,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六国化工或公司)是集肥料、化学制品、化学原料、精细磷酸盐、双氧水、磷石膏制品等生产、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上市公司。公司的前身为铜陵磷铵厂,于1987年11月建成投产,是国家“七五”计划重点项目,也是我国第一套引进的大型磷铵装置。2000年12月28日,由铜陵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为主发起人并控股,设立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3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股票代码600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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