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普利制药(维权)发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普利制药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2号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是范敏华,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9人,代表股份1.51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9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4人,代表股份229.2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沈倩雯律师、罗小杭律师认为:普利制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7月7日,普利制药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查明,普利制药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4年4月29日,普利制药披露《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4月30日,普利制药披露《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尚未自查完毕,并可能涉及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导致公司无法按时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综上,截至4月30日,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海南证监局拟决定:一、对普利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二、对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三、对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2年4月26日到2024年4月16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普利制药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信息显示,普利制药参与招投标项目2546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0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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