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 *ST三盛(维权) (300282)被深交所再发关注函,询问其“是否存在通过构建一揽子交易,虚假偿还占用资金的意图或目的。”而这已经是深交所自2月8日以来给*ST三盛发出的第六封关注函,关注函的密集收取也显示*ST三盛存在不少问题,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高管离职等问题一桩接一桩。而此前*ST三盛证券虚假陈述案已有诉讼,被北京金融法院判定公司应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原实控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给合此前被索赔诉讼的相关情况,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追问公司是否有能力赔偿投资者损失。
此前,中国证监会已分别于2022年11月2日、2023年10月9日,2023年12月29日向公司发出立案告知书。2023年12月29日,*ST三盛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公司未及时披露违规担保事项,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及虚假记载。截至目前,*ST三盛仍有被立案调查事项。
另外,公开信息显示,*ST三盛与投资者存在多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其中,公司与某投资者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北京金融法院经审理后判决*ST三盛作为上市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情形,未按照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制度,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亦未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判定赔偿投资者投资损失;时任实控人林荣滨向其关联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未书面通知*ST三盛,更未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ST三盛披露公司被投资者诉讼索赔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有能力赔偿因证券虚假陈述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另外,在此前关注函的回函中,*ST三盛称公司为购买锰渣库、变电站、天雄新材39%股权直接或间接向深圳麓丰支付了5.8亿元。同时,深圳麓丰直接或间接代资金占用方湖南省泓坤建材有限公司、深圳金环商贸有限公司以及违规担保被担保方河南环利商贸有限公司、河南昭穗实业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5.8亿元。有关款项构成形式上的资金闭环,在资产收购交易完成时,湖南大佳、麓丰售电和天雄锰业将各自持有的资产注入了公司,同时成为太力科的投资人。
对此,深交所要求*ST三盛说明事宜是否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同时说明有关款项构成资金闭环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通过构建一揽子交易虚假偿还占用资金的意图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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