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沙钢集团、锦麟丰泰、孙廉洁等5名责任主体)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沙钢集团、锦麟丰泰、孙廉洁等5名责任主体)
2022年09月22日 11:29 市场资讯

财富管理“最后一公里”,谁是优秀的引路人?首届新浪财经·金麒麟最佳投资顾问评选重磅开启,火热报名中~~点击查看>>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沙钢集团、锦麟丰泰、孙廉洁等5名责任主体)

  〔2022〕33号

  当事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永新路1号。

  张家港保税区锦麟丰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麟丰泰),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保税区长乐大厦305H室。

  沈彬,男,1979年9月出生,时任沙钢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

  尉国,男,1966年8月出生,时任沙钢集团第一副总会计师,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

  孙廉洁,男,1948年2月5日出生,住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沙钢集团、锦麟丰泰信息披露违法、锦麟丰泰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及孙廉洁出借证券账户由他人使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沙钢集团、锦麟丰泰、孙廉洁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锦麟丰泰借用“孙廉洁”证券账户,孙廉洁出借本人证券账户供锦麟丰泰使用

  (一)“孙廉洁”证券账户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20日,沙钢集团第一副总会计师、锦麟丰泰实际管理人尉国安排下属带孙廉洁办理了手机号,并开立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

  (二)锦麟丰泰控制使用“孙廉洁”证券账户交易“沙钢股份(维权)

  2019年11月26日,“孙廉洁”证券账户通过协议大宗交易方式受让4,400万股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沙钢股份”),买入金额27,720万元。2020年5月26日至7月6日,卖出3,940万股,卖出金额52,214.10万元。2020年12月11日卖出0.72万股,卖出金额8.41万元。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2日,卖出459.28万股,卖出金额4,500.76万元。

  “孙廉洁”证券账户买入“沙钢股份”资金均来自于锦麟丰泰,卖出“沙钢股份”后部分资金也流入锦麟丰泰。尉国及其下属知道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的账户名和密码,孙廉洁银行卡、U盾等物由尉国下属负责保管。尉国具体决策交易,安排下属下单,并决策将卖出资金继续投资。

  二、沙钢集团及锦麟丰泰信息披露违法

  (一)沙钢集团隐瞒与锦麟丰泰的一致行动关系

  沙钢集团实际控制人通过张家港保税区千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德投资)控制锦麟丰泰,沙钢集团第一副总会计师尉国实际管理锦麟丰泰,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规定,沙钢集团与锦麟丰泰为一致行动人。

  (二)沙钢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锦麟丰泰通过“孙廉洁”证券账户于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持有“沙钢股份”4,400万股,占沙钢股份总股本的1.99%。沙钢集团与锦麟丰泰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8.63%。沙钢股份2019年年报显示,沙钢集团持有沙钢股份26.64%的股权,是控股股东;孙廉洁持有沙钢股份1.99%的股权,是第六大股东。沙钢集团未告知沙钢股份其与锦麟丰泰的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沙钢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沙钢集团持股比例减少百分之一未告知上市公司及时公告

  锦麟丰泰通过“孙廉洁”证券账户,于2020年5月26日至6月29日卖出2,451.51万股“沙钢股份”,卖出金额34,011.14万元,占沙钢股份总股本的1.1%。沙钢集团和锦麟丰泰未将持股减少1%的情况告知沙钢股份及时公告。

  (四)沙钢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锦麟丰泰通过“孙廉洁”证券账户,于2020年12月11日卖出0.72万股“沙钢股份”,卖出金额8.41万元。至2020年12月31日,“孙廉洁”证券账户持有459.28万股“沙钢股份”,占沙钢股份总股本的0.21%。沙钢集团与锦麟丰泰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6.85%。沙钢集团未告知沙钢股份其与锦麟丰泰的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沙钢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沙钢股份工商资料、章程及相关资料,锦麟丰泰工商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情况说明及提供材料,“孙廉洁”证券账户资料、银行流水,相关公司记账凭证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锦麟丰泰借用“孙廉洁”证券账户,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行为;孙廉洁出借本人证券账户供锦麟丰泰使用,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行为。

  沙钢集团隐瞒其与锦麟丰泰的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沙钢股份2019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6月29日持股比例减少百分之一时未告知上市公司及时公告,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

  对沙钢集团、锦麟丰泰的上述违法行为,沙钢集团时任董事长沈彬、沙钢集团时任第一副总会计师及锦麟丰泰实际管理人尉国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于沙钢集团隐瞒其与锦麟丰泰的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沙钢股份2019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事实,对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沈彬、尉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八十万元罚款。

  二、对于沙钢集团和锦麟丰泰未将“孙廉洁”证券账户2020年6月29日持股比例减少达到1%的情况告知上市公司及时公告的违法事实,对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对张家港保税区锦麟丰泰贸易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沈彬、尉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三、对锦麟丰泰借用“孙廉洁”证券账户的违法事实,对张家港保税区锦麟丰泰贸易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四、对孙廉洁出借本人证券账户供锦麟丰泰使用的违法事实,对孙廉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综上,对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罚款二百五十万元;对张家港保税区锦麟丰泰贸易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罚款八十万元;对沈彬给予警告,合计罚款一百万元;对尉国给予警告,合计罚款一百万元;对孙廉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三十万元。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22年7月5日

炒股开户享福利,入金抽188元红包,100%中奖!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人气榜
跟牛人买牛股 入群讨论
今日热度
问股榜
立即问股
今日诊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9-23 华岭股份 430139 13.5
  • 09-23 圣晖集成 603163 27.25
  • 09-23 可川科技 603052 34.68
  • 09-23 毕得医药 688073 88
  • 09-22 富创精密 688409 69.99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