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消费贷款为名义将资金违规用于炒房、买理财的现象屡见不鲜。事实上,不仅消费金融公司,各家商业银行也频频因为个人消费贷资金被挪用遭监管处罚。对贷款用途审查属于贷款发放机构的法定义务,且涉及到发放机构的审慎合规经营管理。
来源|WEMONEY研究室
文|刘双霞
近日,小米消费金融公司因“消费贷资金挪用”被罚。事实上,近年来,多家消费金融和商业银行都曾因消费贷资金挪用、贷后管理违规等收到监管罚单。
近年来,以消费贷款为名义将资金违规用于炒房、买理财的现象屡见不鲜。罚单和乱象背后,暴露了贷款机构对贷款审查不严的问题,也反映了消费贷资金监管的难题。
多家消金公司遭罚
9月19日,重庆银保监局披露,小米消费金融因贷后管理不到位,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被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相关责任人艾浩被处以警告。
对于此次被罚,小米消费金融表示,公司将深入开展内部反思与优化提升,进一步加强贷款资金用途审查,持续优化完善管理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事实上,因贷后资金管理问题被罚的消费金融公司不在少数。
2017年,由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湖北消费金融被罚款40万元。2019年,华融消费金融(现更名为“宁银消费金融”)因消费贷款用途不合规,违反审慎经营原则、形成重大风险,被罚款60万元。同时,责任人章琼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此外,金美信消费金融也曾因信贷管理制度机制存在缺陷、贷款管理不尽职导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被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处以罚款29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
近年来,以消费贷款为名义将资金违规用于炒房、买理财的现象屡见不鲜。事实上,不仅消费金融公司,各家商业银行也频频因为个人消费贷资金被挪用遭监管处罚。对贷款用途审查属于贷款发放机构的法定义务,且涉及到发放机构的审慎合规经营管理。
据了解,贷款合同中一般会写明贷款用途,借款人办理贷款后需要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贷款。如果借款人将信用贷款用于买房、理财甚至赌博等不符合规定的用途,那么借款人的行为会被视为违约,贷款发放机构可能会提前终止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
行业顽疾为何难禁?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消费贷期限短、风险较小,且需求旺盛,部分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对消费类贷款的用途审核、监督并不严格。
有些借款人抱有侥幸心理,而放贷机构的客户经理为了完成个人贷款业务指标,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其中也少不了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推波助澜。
据了解,中介机构对客户资料进行评估后再包装,主要是担保公司通过受托支付的方式将消费贷款资金倒入合作的经销商账户开具合规发票应对银行审查,这种方式较为隐蔽,在后期调查中不易被发现。
针对消费贷资金流向房地产领域用作首付款或挪作投资等现象,此前,北京、深圳、广州等多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监局均做出规范。北京银保监局曾发文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是严格实施贷前调查。二是切实加强支付管理。三是尽职落实贷后管理。四是完善合同约束机制。五是审慎开展第三方合作。
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曾表示,“银行在发放贷款的时候,一定要全面真实评估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不能因为这个业务过度推高居民的债务杠杆率,更不能助长某些领域尤其是房地产领域的泡沫。”
据悉,受托支付是解决贷款资金违规使用的根本性手段。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委托支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的贸易伙伴。不过,受托支付的灵活性差,与消费金融的碎片化场景和高频需求有内在冲突。消费贷的资金监管一般通过加强贷后管理、行业自律和监管检查等方式予以规范。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监管科技的发展,通过金融科技的手段监控资金流向将成为新的监管创新方向。
责任编辑:余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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