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富安娜发布关于购买的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逾期兑付的公告。
公告显示,富安娜于2021年3月19日以公司自有资金购买1.2亿元,期限12个月的由中信证券发行的“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富安1号”),到期日为2022年3月19日,该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计收到产品本金1,350万元,剩余产品本金10,650万元及投资收益到期未兑付。
据中信证券提供的富安1号产品2021年年报及询证函显示,2021年该产品本期账户收益率为5.76%,运作以来账户收益率为24.20%,产品持仓为东方红货币B、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截至2021年底,产品资产总值为13,037.73万元,资产净值为12,875.30万元。
2021年产品收入791.5万元,其中利息收入776.44万元,包括存款利息收入3.83万元和信托利息收入772.62万元;投资收益35.92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0.83万元;费用支出合计78.88万元,主要包括管理人报酬76.28万元和托管费2.56万元。
但富安娜在公告中表示,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早已实质违约,且2019年和2020年审计报告均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主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北大方正集团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日前被法院裁定延长至2022年12月28日。
对于富安娜第五期投资的1.2亿元资金,根据中信证券提供2021富安1号产品年报及出具给公司询证函显示,公司持有份额1.2亿元,产品公允价值1.2875亿,为降低风险,公司多次沟通要求中信证券先行兑付2,000万元货币基金,但中信证券仅在2022年4月14日兑付1,350万元给公司,未兑付的650万元货币基金中信证券未做出合理解释。
富安娜表示,在获悉富安1号产品逾期情况后,公司高度重视并指派公司总经理牵头,成立了由公司财务部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积极向中信证券了解情况,并督促其尽快履行合同义务。
公司多次通过函件、电话、视频、现场会议等方式与中信证券沟通相关事项,就公司购买的“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目前情况及后续的兑付安排进行反复沟通,公司敦促中信证券尽快处置富安1号底层资产,尽快做出兑付的实际行动及后续兑付安排。
鉴于富安1号的最新净值及实际产生的损失尚不明确等原因,公司保留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公司将采取措施督促中信证券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全面自查存量自有理财资金投向,经全面自查,公司存量理财产品投向安全,尚未发生类似风险事件。
富安娜表示,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投资资金延期兑付或存在部分损失的风险,公司在2022年半年报中已将该产品账面盈余部分875万元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截至本公告日,由于中信证券尚未出具最新估值表/净值说明,公司无法准确预计该笔投资可能带来的本金损失,具体影响以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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