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五类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出台 预计惠及4万户企业

厦门:五类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出台 预计惠及4万户企业
2022年05月18日 11:20 市场资讯

  疫情影响下,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五类行业的正常经营受到较大影响。5月13日,厦门税务和市人社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迅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精准帮扶、“缓”出生机。政策落地首日,全市共有294家企业申请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金额共计1343万元。据税务部门测算,此次缓缴政策预计将惠及厦门市五类行业约4万户企业,在帮助特困行业企业渡过难关、维持经营的同时,也能稳定许多就业人口的正常生活。

  据悉,该项政策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五类行业企业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5月至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以及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我们公司有40多名员工,除了房租、工人工资、水电费以外,社保费也正成为生产经营的负担,缓缴政策的及时出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湖里区厦门鹭发净苑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着厦门美食老字号“鹭发美食”品牌,疫情期间主要为翔鹭大酒店提供隔离餐。老板谢逸欣告诉记者,疫情对餐饮行业的冲击很大,正常的经营状态难以为继,“5月份,我们可缓缴社保费2万元左右,对于我们这样的小本生意,保留这部分资金则可以帮助我们保护客源、维持基本的生产活动,解了燃眉之急。”

  疫情影响下,民航客运市场需求萎缩。作为海西地区的龙头机场,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是受疫情冲击影响最大的企业之一,公司运输生产架次(万次)、旅客吞吐量、营业收入同比去年均有所下降。该公司财务陈书仁介绍,“公司有2000多名员工,平常每个月在社保费上,单位就要缴纳400多万。按照新政策,从5月到7月大概能缓缴社保费990万元,有力支持了我们公司渡过难关,确保公司能继续积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努力把好‘入厦之门’。”

  作为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要内容,此次出台的社保费缓缴政策,是在特殊形势下实施的普惠性和精准性相结合的政策组合。如何跑出政策落实加速度、切实做好援企稳岗保就业,成为税务部门的当务之急。

  对此,厦门市税务局连过“系统优化、流程简化、资金返还”的三个关口:第一时间开展系统改造、测试工作,并同步完成电子税务局等相关外围申报软件的升级优化;推出“线上申请”便利措施,通过系统后台参数管控,实现餐饮、零售等五类行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社保费申报页面即可申请享受社保费缓缴政策,并允许其在缓缴期满后补缴保险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

  “现在我们只需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网站,在申报当月社会保险费时界面会弹出提示框,点击‘申请缓缴’后,系统就会自动调整相应属期的缓缴期限。足不出户就能办好,很便捷!”厦门意锦酒店有限公司财务陈和结只花了1分钟就完成了缓缴申请。

  据介绍,除了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申请”,五大行业类型符合缓缴资格但未开通电子税务局的用人单位,还可通过线下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

  此外,税务部门还提醒,本次缓缴政策只针对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同时,参保单位申请缓缴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缴清,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最迟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缴清。逾期未缴的,将按规定从滞纳之日起加收滞纳金。(通讯员:徐然陈海敏)

  相关问题

  Q1:缓缴资格如何认定?

  税务部门结合参保单位在办理商事主体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认定参保单位缓缴资格,不增加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

  可享受缓缴的行业中:餐饮、零售、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的分类标准,分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 4754-2017)规定的餐饮业、零售业、航空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铁路运输业;旅游行业的分类标准,按照《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规定的旅游业执行。

  参保单位登记的行业类型无法满足认定缓缴资格需要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由参保单位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Q2:申请缓缴后如果有需要可以提前缴纳么?

  参保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自愿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进入[社保费申报],可查询到已缓缴未申报的社保费,申报缴纳即可。

  参保单位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足额缴纳缓缴的费款,再按照相关注销流程办理。

  Q3:缓缴期间可以提前缴纳部分人员的三项社保费么?怎么操作呢?

  可以。如果部分职工在参保单位缓缴期间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或申请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关系的,参保单位一次性足额缴纳该职工对应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或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业务]-[社保账目处理]-[部分清欠]进行账目处理,然后进入[社保费申报]将该部分人员的账目申报缴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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