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拒签年报、一季报,留下一份声明后直接“失联”,监管不得不介入……
今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股份”)连发13份公告,最为扎眼的是一份叫做《程静声明》、和另一份《报警证明》。
《程静声明》:
《报警证明》:
经过梳理发现,程静的失联与河北福成的年报与一季报有关。
程静为福成股份财务总监,1968年出生,2006年后来到公司财务部,一直工作至今。值得注意的是,福成股份部分高管近年来出现更换,程静可以算作“福成老人”;而且根据年龄推断,距离退休年龄已经越来越近。
4月27日晚,公司方面发现桌上突然放置了一份有“程静”签名的纸质文件。其认为福成股份受到大股东方面影响非常严重,无法正常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无法保证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由此,拒绝签署确认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
4月29日,公司方面向公安部门报警。原因在于,公司方面曾尝试去联系程静,但是发现她留下文件后就失联了,电话关机、微信语音及信息不应答、到访其家庭住址无回应。
监管的关注始于年报。在福成股份2021年年报中,第一句就明确,除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静外,其他董监高都保证公司2021年年报的真实性。
4月29日,福成股份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年报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295号)要求说明程静不签署的原因。
随后在5月5日,福成股份也收到了河北证监局的《河北证监局关于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冀证监函[2022]252号)。
经过了一次延期回复之后,今日福成股份对上交所的监管函予以回复。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审议年报前,尚存在一项对于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有较大影响的经营活动(2021年活牛采购)尚未核实清楚;另一方面,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
2021年活牛采购活动中,因关注采购活动中可能存在的虚开发票而产生的税务问题,财务总监发现其中大量采购发票与付款资金流不一致,这部分发票总额占活牛购买总金额的约58.67%,这些发票与资金流不一致的交易都需补充采购原始凭证或证明交易和价格的真实性。因审计师不特别重点考虑税务问题,审计师对活牛采购业务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经济活动真实性本身,即原始生物资产数量和生物资产成本确认,重点核查采购活牛的数量及对应的发票金额,而并未重点核查发票与资金流的一致性,因此未提异议。
值得注意的是,在回复中表示,“一切付款必须通过福成集团财务部总经理批准,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没有签字权,只负责合并报表,要求公司会计和出纳出具遵守规则保证书。我认为以上做法不符合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的要求。“
同日,福成股份也发布了《关于作为实际控制人规范参与河北福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运作的承诺》。
“问题发生后,2022年5月初公司从全国各地召回2021年参与买牛的全部采购人员,花费几天时间与公司会计共同核实2021年买牛情况和补充相关资料,基本上已获得2021年买牛活动发票和付款资金流不一致交易的全部证明,最终达到满足财务总监对公司2021年大量采购活牛生物性资产的准确资金支出和资产成本的确认要求。”
目前,程静已经同意补签对公司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的书面确认意见。
其中,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意见是:“公司财务总监程静书面确认: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从福成股份的案件中,其实可以看到目前上市公司董监高对于“签字风险”的意识已经大幅提高,但同时也面临着是否“矫枉过正”的质疑。
我们认为在如今的资本市场,程静的行为离“矫枉过正”仍有距离。在事实上存在发票出入的情况下,程静所行为并未有过激,反而进一步促进了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值得令人思考的在于,程静的失联又是因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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