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5日晚,继前次实控人资金占用被其他风险警示后,和佳股份这次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谈虚道长之前已经发文对和佳股份融资租赁款逾期加无法收回提出了质疑。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2021年报即将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彻底揭露了和佳股份应收款项和营业收入真实性问题。多年赊账做大业务的背后是否存在重大虚假陈述,即将揭开谜底。
娄霄云证券律师提示,本次退市风险警示揭露的事实已经超过之前的资金占用范围,故凡是2022年4月25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通过谈虚道长公众号申请民事赔偿。
审计报告初稿中亚泰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事项:
1、关联方事项。由于公司未能充分和完整的提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能提供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完整证据资料,原控股股东未在承诺期限内归还所占用的资金,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对公司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无法判断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金额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审计受限。由于公司未能提供涉及事项有效的函证地址与联系人、部分单位无法盖章确认等原因,未能完整提供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与审计相关的资料,导致审计范围受限,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认函证、访谈、沟通涉及的往来、收入等相关报表项目列报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对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准确性发表意见。
3、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由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评估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和充分性,亦没有获得应收款项可回收性,款项性质和商业实质真实性的充分证据。因此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4、诉讼及预计负债事项。由于公司涉讼案件和担保事项仍在审理或执行中,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虽实施了检查企业信用报告、管理层访谈、检查诉讼材料等审计程序,但仍无法判断公司就上述事件是否需要承担损失及承担损失金额。也无法判断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经披露的对外承诺事项以及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亚太所2020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次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是否导致以前年度存在重大错报呢?随着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及新证券虚假陈诉司法解释的出台,审计机构看门人的责任越来越大,独立、客观、公正的年报审计才是中介机构可持续发展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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