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
联系邮箱:jyzjz@samr.gov.cn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
案件名称 |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 |
交易概况(限200字内) |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长飞光纤”)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朱伟等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长飞光纤收购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创科技”)共计12.72%股份;同时长飞光纤与朱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长飞光纤另取得朱伟持有的博创科技12.7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博创科技主要从事光器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交易前,朱伟持有博创科技16.95%股份,单独控制博创科技。交易后,长飞光纤将拥有博创科技25.4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单独控制博创科技。 | |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简介(每个限100字以内) | 长飞光纤 | 长飞光纤于1988年5月31日成立于中国湖北省,为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长飞光纤无最终控制人。 |
博创科技 | 博创科技于2003年7月8日成立于中国浙江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光收发模块等光器件的生产和销售。 交易前,博创科技的最终控制人为自然人,除持股博创科技外不从事其他业务。 | |
简易案件理由(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 | t 1、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 | |
t 2、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 | ||
¨ 3、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 | ||
¨ 4、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 ||
¨ 5、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 ||
¨ 6、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 ||
备注 | 横向重叠: 2021年全球光收发模块市场: 长飞光纤:0-5%,博创科技:0-5%,各方合计:0-5% 纵向关联: 上游:2021年中国境内单模光纤市场: 长飞光纤:15-20% 下游:2021年中国境内光分路器市场: 博创科技: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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