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发布研究报告称,此次国标正式版本的发布划定了雾化电子烟的统一生产标准,监管落地将有效推高行业门槛,集中度提升,利好行业上下游龙头企业中烟供应链方面,重点推荐-劲嘉股份(002191.SZ,国内烟标龙头、积极卡位布局新型烟草);建议关注中烟香港(06055)、华宝国际(00336)、中国波顿(03318)、集友股份(603429.SH)、顺灏股份(002565.SZ)、东风股份(601515.SH)。雾化产业链方面,重点推荐-思摩尔国际(06969,全球雾化设备生产商龙头)。
事件:4月12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核心内容包括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应使用烟草中提取的烟碱;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封闭结构,防止人为填充;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雾化温度不应超过350°C;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2%浓度),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雾化物添加剂临时许可使用物质为101种,并限定了最大添加量;可添加凉味剂和甜味剂;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天风证券主要观点如下:
电子烟监管靴子逐步落地中
此次国标实施日期自2022年10月1日开始,届时国内电子烟生产销售体系将正式进入合规化时代。
烟油尼古丁浓度参考欧盟标准
2014年生效的欧盟新TPD指令对电子烟的要求包括烟油的尼古丁浓度限制在20毫克/毫升(2%),该行认为该浓度要求可满足用户的抽吸体验和尼古丁需求量。
预计未来口味以烟草为主调的混合型烟草口味产品为主。
此次正式稿与3月12号的《国标(二次征求意见稿)》中对添加剂的许可使用名单及用量一致,仍包含可可提取物、香荚兰豆酊、椒样薄荷油、柠檬油等口味成分,该行认为后期或可销售以烟草为主调的混合型烟草口味产品。
雾化电子烟纳入监管后,中烟系供应商或可加速布局。
之前由于担心合规问题,中烟系供应商龙头仅是尝试性布局。该行认为后续中烟系供应商或可发挥渠道优势,进军雾化电子烟相关产业链,如烟油、雾化代工等。
风险提示:新型烟草政策变动风险,销售/企业发展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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