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300202)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已经开始提交立案材料。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积极提起索赔,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聚龙股份(300202)于2021年7月13日晚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辽证调查字202172号、202173号、202174号),聚龙股份及实际控制人柳长庆、柳永诠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聚龙股份(300202)自调查至今,已经过去了10个月,证监会对其调查还未结束,具体的违法行为尚未可知。
根据2022年1月22日新颁布的司法解释,不再要求以行政处罚为前置程序。因此受损投资者不用等待证监会的最终处罚就可以提起诉讼。根据聚龙股份(300202)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2016年8月18日到 2021年4月12日之间买入聚龙股份股票,并在2021年4月13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在聚龙股份(300202)被立案调查前,公司及及实际控制人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违规担保以及公司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占用的两大违规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你的专属投资礼包!更有百元京东卡、188元现金红包等你拿,100%中奖>>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