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21年书写灯(包括LED、白炽灯等)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流产品44批次(实体店24批次,网抽20批次),涉及深圳、广州、中山、佛山等多个广东LED企业的产品。
抽查结果发现6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38批次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为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辐射电磁骚扰(30MHz-300MHz)、骚扰电压。
本次抽查依据GB 7000.1-2015 《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204-2008《灯具第2-4部分:特殊要求可移式通用灯具》、GB/T 17743-201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标准的要求,对书写灯(包括LED、白炽灯等)产品的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骚扰电压(电源端子),辐射电磁骚扰,谐波电流限值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2021年书写灯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汇总
抽查发现6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辐射电磁骚扰(30MHz-300MHz)、骚扰电压,包括LED台灯和可移式灯具。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2021年书写灯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情况汇总
此次省级监督共抽查合格产品38批次,合格率为86.3%,合格产品生产厂家有19家来自广东,包含三雄极光、雷士照明、欧普照明等。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政府对产品通过抽样检验的方式进行质量监督的一种制度性安排。为了了解市场流通产品的质量水平,打击伪劣产品而采取的监督方式,除了地方监督局,市场监管总局也会进行抽查。
2月18日,市场监督总局发布了照明光源及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本次抽查了424家企业生产的430批次产品,涉及固定式通用灯具、自镇流LED灯、LED控制装置等3种照明光源及灯具产品。抽查发现3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9%。
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会要求各地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并且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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