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珠海广通汽车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8.44万元 来源:乐居财经
12月9日,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广通汽车”)被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粤0404执3433号,执行标的为18.44万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12月8日,所属案件为南京康尼机电(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
珠海广通汽车成立于1999年8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赖信华,注册资本为1.06亿元,经营范围为客车、客车底盘、医疗车、轻型客车和载货车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与销售等。该公司由格力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由魏银仓间接持股25.99%,董明珠持股17.46%。该公司有20家对外投资企业,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237起,其中73.42%为被告,51.9%的案件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此外有历史被执行人记录28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超4.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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