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为证券虚假陈述案推荐专家辅助人 投服中心积极探索公益维权支持形式

首次为证券虚假陈述案推荐专家辅助人 投服中心积极探索公益维权支持形式
2021年06月01日 19:43 市场资讯

原标题:首次为证券虚假陈述案推荐专家辅助人 投服中心积极探索公益维权支持形式 来源:中国证券网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高院”)就此前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安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首次推荐专家辅助人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伍坚,以及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陈秧秧出庭发表专业意见。

  2020年11月,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中安科向两位原告投资者赔偿人民币共计22.8万元,被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瑞华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招商证券、瑞华所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并向法院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

  具体来看,本案二审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突破行政处罚前置限制。虽然招商证券和瑞华所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但二审认为,两上诉人未能举证证明已按照独立财务顾问的执业要求和审计业务准则尽到勤勉尽责义务,对于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审计报告部分内容存在虚假陈述,两上诉人仍应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是首次明确中介服务机构的连带责任比例。二审认为,证券服务机构的注意义务和应负责任范围,应限于各自的工作范围和专业领域,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应当依法考量其过错程度、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原因等因素,因此分别确定招商证券和瑞华所在25%和1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是邀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发表意见,并且首次由投保机构推荐专家辅助人支持投资者。经法院建议并征求两被上诉人同意,投服中心推荐两名专家担任投资者方的专家辅助人出庭。庭审中,该两名专家辅助人充分引用法律依据,列举事实证据,就两被上诉人是否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以及是否已经勤勉尽责发表个人意见,体现出了较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为该案的审理提供了有力智力支持。

  本案是投服中心首次以推荐专家辅助人形式支持投资者诉讼,是对公益维权形式的积极探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专业,普通投资者较难理解其工作范畴,同时向法庭申请专家辅助人存在一定困难。

  为此,投服中心于年初组建评估专家库,本次推荐评估专家作为投资者专家辅助人出庭,从专业的角度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以不同于代理人的角度对投资者提供维权支持。专家辅助人对案涉专业问题进行阐述,提出自己的意见,帮助法庭对案件事实进行合理认定。这是投服中心维权诉讼业务的拓展和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创新,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秩序,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股民福利来了!送您十大金股!点击查看>>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人气榜
跟牛人买牛股 入群讨论
今日热度
问股榜
立即问股
今日诊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3-02 聚赛龙 301131 30
  • 03-01 万控智造 603070 9.42
  • 02-28 赛伦生物 688163 33.03
  • 02-28 浙江恒威 301222 33.98
  • 02-28 路斯股份 832419 7.2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