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ST天润披露《关于补充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称,公司通过自查并控股股东取得求证得知遗漏一笔违规担保事项,违规担保涉及本金金额7千万元,法院判决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关联方广州华怡置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深交所请公司详细披露违规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发生时间、担保金额、被担保方、被担保方同公司关系、担保形成方式、法院判决ST天润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金额以及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等。
据悉,公司在公告中称在没有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履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下,存在一份由时任董事江峰、赖钦祥、麦少军、何海颖、邹建华等五人签字的决议和一份由公司时任董事长麦少军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担保合同两份文件,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担保致使出现本次担保。
深交所请公司核实由五位时任董事签字决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的真实性、决议的真实性、是否构成董事会决议、会议是否真实召开、五位董事是否知悉本次担保事项、五位董事是否将本次担保事项及时告知ST天润或董事会、ST天润未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履行审议披露的实际原因、其余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否知悉本次担保事项,并结合前述内容说明该笔担保的组织人员、实施人员及实际签署过程。
深交所请公司说明解决违规担保的具体措施和预计时间,并结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说明解决方案 是否具有可行性;并请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重大诉讼仲裁、账户冻结、股份冻结、资产受限、债务逾期、关联交易等,如存在,请补充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1年底,公司尚存七笔对控股股东的违规担保未解决,担保金额17.65亿元,担保余额13.95亿元。此外,公司自查发现多笔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此前,公司已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未披露以及控股股东占用资金两项违规行为。证监会对ST天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并对多名责任进行了处罚。其中,对赖淦锋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麦少军、江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戴浪涛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赖钦祥、何海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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