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仓集团(00004)发布公告,根据九龙仓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160条,所有在宣派后六年仍未有人领取的股息可由公司董事会没收并归公司所有。董事会谨知会公司股东,所有在2018年8月9日或的前宣派而到2024年10月9日仍然无人领取的股息将被没收并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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