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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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上线以来收到近8.6万单维权申请。据平台统计,11月共有8家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方面,4家上市公司调查完毕,收到预处罚罚单。
股民维权进展也传来捷报。投资者诉文一科技(维权)、日海智能(维权)证券虚假陈述案股民一审胜诉,目前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仍可提交索赔申请。
8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
具体来看,11月1日晚间,ST锦港(维权)、京山轻机(维权)均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ST锦港在公告中并未提及被立案的原因,而京山轻机则表示,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虚增利润,导致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本次立案,锦州港面临投资者的索赔。相关律师向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ST锦港一年来第二次遭证监会立案,去年11月,ST锦港因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在本次披露立案公告的同时,公司还公告了两名股东也收到《立案告知书》。
11月8日晚间,远兴能源(维权)、ST百灵(维权)均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两家上市公司均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立案调查,不同的是,远兴能源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进行了自查情况说明,而ST百灵则未说明遭立案的原因。
远兴能源在自查情况说明中表示,2022年9月,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因未及时披露参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据悉,上述诉讼对远兴能源的实际影响金额为17.9亿元,占公司2020年年末净资产的14.78%。
ST百灵虽然未在公告中提及遭证监会立案的原因,不过从2023年12月至今,ST百灵已经因财报问题已经三次收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此外,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报出具非标意见,2024年5月6日起上市公司被正式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贵州百灵变更为“ST百灵”。
11月15日,晶华微(维权)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消息公布后的首个交易日,晶华微股价大幅下跌,当天收跌近16%,股民损失惨重。
事实上,在被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以前,晶华微及其管理层便麻烦不断。2023年10月,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晶华微和吕汉泉等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晶华微信息披露何处违法违规,还需要等待监管层调查后才能看出。但不可否认的是,公司将为此违规行为造成的股民损失买单。
连续八个涨停后,*ST鹏博(维权)又连续大跌。转折点出现在停牌期间。11月18日,因涉嫌信披违规,*ST鹏博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以及青岛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决定书。
除了被立案调查,停牌核查结果显示,实际控制人大额非经营性占用该公司的资金,也并未如期归还。
这是*ST鹏博第二次被立案调查。近年来,该公司经营持续低迷,营业收入连年下滑。2019年至2023年,该公司净利润分别为-57.78亿元、1.11亿元、-13.68亿元、-4.76亿元、-1.04亿元,合计亏损76.16亿元,几乎亏完上市后积累的利润。
11月29日晚间,金圆股份(维权)披露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12月2日,金圆股份开盘即跌停。
目前尚不清楚金圆股份遭证监会立案的具体原因,此前在4月19日,金圆股份曾发布关于收到吉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吉林证监局认为,金圆环保披露的相关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0月至12月陆续向供应商支付原材料货款,同时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此供应商进行借款,已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针对前述事项,金圆股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日晚间,已退至新三板的股票*ST世茂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年4月28日,*ST世茂发布了审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年报出具保留意见、对公司内控出具否定意见的公告,涉及事件主要是公司存在162.88亿元被执行标的、4个未入账银行账户等。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虽然*ST世茂已退市,但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起诉索赔。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1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世茂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多家公司收“罚单”
11月,多家上市公司调查完毕,收到监管罚单,违规细节也相继“浮出水面”。
先河环保于2024年11月8日收到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11月30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管部门认定,先河环保2022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指标涉嫌虚假记载,但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被“ST”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先河环保股价跌超7%,股民损失惨重。
对先河环保及相关责任人的三个违规问题,受损股票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300137投资者有希望获赔:凡在2022年4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期间买入先河环保股票,且在2024年6月5日收盘持股的受损者。
11月11日晚间,新亚制程及7位高管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显示,新亚制程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10月,新亚制程通过支付保理业务款项方式对外转出近2.67亿元,最终用于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徐琦及其关联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2023年1月,新亚制程以同样方式转出被占用资金,涉及本金2.7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5%。此外,新亚制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虚增利润总额。
对此,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新亚制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0万元罚款;对涉事的7位高管合计罚款780万元。
这是近两年来新亚制程第二次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在2023年5月,新亚制程第一次被证监会立案,并于2023年8月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于2023年9月12日收到证监会的第一次行政处罚。
11月20日晚间,同德化工(维权)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调查显示,同德化工转让同蒙化工100%股权预计产生利润1.77亿元,属于重大事件,但同德化工未按规定披露《框架协议》有关信息,直至2024年1月30日发布《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诉讼传票的公告》时,才予以提及。
对此,山西证监局拟决定,对同德化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张烘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公司总经理邬庆文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秘张宁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公司及三位高管合计拟被罚190万元。
11月26日晚,连续3年财务造假,虚增收入超10亿,ST智知(维权)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公司及多名时任高管被罚。
经查,2019年至2021年,ST智知旗下博康智能、数据服务、数据运营等7家子公司与深圳达闼科技控股、浙江金之路信息、上海依图网络科技等19家公司开展系统集成、产品销售业务时,在部分项目合同未实际执行,产品未真实流转交付的情况下确认收入,相关销售业务回款不真实。
上述行为导致ST智知连续三年虚增了收入和利润,三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0.19亿元,虚增利润1.31亿元。
对此,证监会拟对ST智知处850万元罚款。ST智知时任董事长、时任总裁、董秘等多位高管因知悉并参与财务造假,收到了证监会罚单。
除上述公司收到预处罚罚单外,ST锦港、ST华通(维权)、ST浩丰(维权)、ST证通(维权)四家上市公司在11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ST锦港及ST华通两家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款超千万元,前者合计被罚2300万元,后者则合计被罚1400万元。
文一科技、日海智能股民索赔案一审胜诉
庭审进展方面,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其代理的文一科技股票索赔案,合肥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文一科技向投资者赔偿实际损失。根据合肥中院一审胜诉判决,索赔条件为:在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10月23日期间买入文一科技股票,且在2023年10月2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11月30日,日海智能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深圳中院对李某等 22 名投资者诉日海智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公司向股民赔偿1014.65 万元投资损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关于2024年1月日海智能被处罚事宜,暂定:在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并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日海智能第一次遭立案调查后的股民索赔判决。今年8月,公司再次因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关于第二次被立案的股民索赔事宜,暂定:在2024年8月2日前买入日海智能股票,并在2024年8月2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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