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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近日,苏大维格(维权)(300331)投资者索赔案出现进展,法院已对苏大维格投资者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经过认定的损失得到支持,法院判决被告苏大维格在判决生效后向投资者赔偿,建议投资者保持后续关注,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许峰律师专栏)
此前2023年12月29日,苏大维格(300331)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3年9月14日12时25分,苏大维格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前期关于“贵司光刻机及相关技术有哪些知名企业在使用”的提问,回复称“公司光刻机已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的出口;同时,公司向国内相关芯片光刻机厂商提供了定位光栅尺部件”。公司前述回复发布后,下午开盘后公司股价快速由跌转涨,最终收盘上涨20%。
公司前述回复所称已实现销售和出口的“光刻机”实际为用于制造微纳光学材料、掩膜等的直写光刻设备,而非用于芯片制造的光刻机,该“光刻机”与回复中所称的“芯片光刻机”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未能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销售的光刻设备的种类和具体应用领域,且在回复中将“光刻机”和“芯片光刻机”并用,具有误导性。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3年9月14日下午买入苏大维格股票,并在2023年9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如果投资者符合前述条件,请注意可能的获赔机会。(苏大维格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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