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王敏 近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股份”)发布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世茂股份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执行裁定书》等文件【(2022)京03执1141号之一,(2022)京03执1141号之二,(2022)京03执989号,(2022)京03执98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被申请人为世茂股份子公司、关联公司,包括深圳市世茂新里程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世茂瑞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世茂新里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涉案金额104.25亿元,涉案金额占世茂股份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58.80%。
《执行裁定书》显示,因涉案不动产属同一开发项目,故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1141号案件中整体处置并公开拍卖,一拍、二拍均因无人竞买流拍。
二拍流拍后,中信信托申请以二拍保留价104.35亿元(扣除其垫付的执行费、评估费、预留工程款),按照抵押及查封顺位抵偿被执行人在(2022)京03执988(以下简称“988号案件”)、(2022)京03执989(以下简称“989号案件”)、1141号案件中所负债务。
涉案不动产二拍流拍后,拍卖保留价尚不能覆盖被执行人在988、989、1141号案件所负债务本息,故中信信托关于以涉案不动产抵债的请求,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照准。
综上,依据相关规定,法院裁定为: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世茂新里程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63605、0063606、0063616、0063620、0063621、0063622、0063624、0063635、0063639、0063636、0063627、0063623号】的查封并注销相关抵押登记。
将被执行人深圳市世茂新里程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63605、0063606、0063616、0063620、0063621、0063622、0063624、0063635、0063639、0063636、0063627、0063623号】及在建工程交付申请执行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扣除其垫付的执行费10,570,051元、评估费1,770,000元、预留工程款5.3亿元后,分别用于抵偿(2022)京03执988、989、1141号案件中被执行人应偿付的债务本息22.98亿元、7.02亿元、68.93亿元。上述不动产所有权及相关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中信信托时起转移。
申请执行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可持本裁定至相关部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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