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8日,公元股份发布公告,宣布与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判决已经审结。
根据判决,被告一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本金85.19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同时支付律师费2.42万元和公证费3,000元。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23万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公元股份补充表示,公司前期已对上述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全部坏账准备,后续将依据裁判结果申请执行,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结合执行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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