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27日,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10.24亿元定增方案获证监会同意。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宏润建设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据此,证监会同意宏润建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同时,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此外,证监会明确,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另据过往报道,宏润建设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3亿股公司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10.24亿元,用于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随后,11月1日,公司11月1日收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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