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24日晚间,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在经核查后,泰禾集团现就相关事项进行回复。
于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团针对明减资事项工商变更的进展进行回复,以及提供已采取的应对措施,截至目前仍未能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的原因及主要障碍,后续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及解决期限。
泰禾集团据此回复称,于2021年度内,其向嘉兴晟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工商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合伙企业注册地在嘉兴市南湖区基金小镇,根据基金小镇的最新产业政策,合伙企业已不再符合基金小镇的入驻条件,因此泰禾集团两次向基金小镇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均被驳回,并建议其将合伙企业迁出或注销。截至目前,泰禾集团尚未找到同意迁入的接收方。
此外,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项,上海中城联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仲裁委员会对福州泰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申请仲裁,根据民事裁定书(2020)沪0151财保35号,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上海中城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的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福州泰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18亿元的财产。
据了解,上述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泰禾集团持有合伙企业股权的份额在上述申请冻结的资产清单中,至今尚未解封。由于股权被冻结,泰禾集团也无法推进注销合伙企业,其计划在2022年度内同时推进寻找合伙企业的接收方,以及推进债务重组以便相关股权解封,最终完成合伙企业的工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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