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 | 中银研究
6月22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主要关注点如下:
第一,筑牢数据安全底线。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数据安全是保障数据自由流动、创造价值的生命线,将数据安全上升到国家发展安全层面,既是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根本前提,也是对我国数据要素市场长远发展的重要部署。一方面,数据要素市场规模高速增长,数据重要性日益凸显。2020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到545亿元,预计到2025年,规模将突破1749亿元,整体上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后疫情时代,全球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数据的价值有望充分释放。另一方面,数据安全形势愈发严峻。其一,网络安全攻击更加频繁,数据泄露事件多发。根据身份盗窃资源中心(ITRC)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全球公开报告的数据泄露违规事件达到1291起,超过2020年的1108起,创下历史新高。我国2021年数据泄漏事件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尤其在2021年下半年,伴随《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继出台,对数据安全级别清晰界定后,数据泄漏事件发生的频率进一步提高。其二,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应用场景持续开放施压数据安全保障。2021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已经达到了55.3%;衣、食、住、行、玩等生活领域的数字化渗透率已经超过50%;数字人民币落地场景持续丰富;数据要素在疫情防控、资源调配、复工复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传统行业企业多因数据资产界定模糊、数据分析能力薄弱、防范攻击能力不足等导致数据安全问题时有发生,造成较大损失。据IBM Security数据,2021年受访企业每次数据泄露事件平均为公司带来424万美元的损失,成本上升10%。
第二,分类分级推动数据确权。会议指出,要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数据确权是数据交易的基础,数据要素交易的前提是明确要素所有权归属。首先,分类分级确权授权,高效推动数据要素标准化。对不同安全层级的数据实施差异化使用权限,通过设定“非授权”“授权不可交易”“授权可交易”等多个级别,能够确定不同数据要素的使用标准。通过不同数据授权级别,有利于分类分级健全治理体系,规范各级各类的数据交易。其次,健全产权运行机制,明确各阶段权责归属。数据要素产权明晰涉及数据要素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多项权责的划分与确定。通过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既有利于厘清权利边界,保证数据要素对应的各类主体间形成公平高效的收益分配,也能够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数据交易各阶段监管效率。
第三,合规高效完善数据交易。会议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交易是数据确权的最终目标。首先,建设规范的数据交易市场,加快推动数据交易市场化和一体化。数据交易市场为供需双方搭建了集中交易平台,反映数据要素的供需关系、市场动态,有利于数据交易定价规范化。当前,全国各地推进建设的各类数据交易机构达80多家,全国副省级以上政府提出推进建设数据交易中心(所)达20余家,全国数据交易市场体系初具规模,为数据要素更大规模流通奠定了较好基础。其次,发挥政府引导调节作用,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相对独立的标准和交易规则,会导致数据要素在区域间相互分割,难以最大限度释放价值。此外,场内市场交易规模不足,场外交易频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数据要素市场的有序发展。通过政府引导,一方面,能够加快推动区域间数据交易市场生态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打通区域间数据要素流通;另一方面,有利于发挥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构建全国层面的数据监管制度。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银行总行一级部门。研究领域涵盖全球经济、国际金融、宏观经济与政策、金融市场、银行业发展等。)
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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