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6月25日消息,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书。决定书中指出,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27日发布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等公告中,存在相关项目审计价差未能及时入账、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中审计意见类型、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重要内容存在错误等问题,反映出该公司在内控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缺陷。因此,证监局决定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祝昌人、姚丽花、柴菊竹、陈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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