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25日丨东方集团(维权)(600811.SH)公布,收到债权人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因公司未能清偿东辉公司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重整价值,东辉公司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启动对公司进行重整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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