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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禅城区亲惠母婴用品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被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警告,并且没收了非法财物和罚款5500元。
根据公告内容,佛山市禅城区亲惠母婴用品店未能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没有中文标签标识的进口食品。经过详述,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经营没有中文标签标识的进口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行为。
佛山市禅城区亲惠母婴用品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销售进口食品的违规行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且没收“a2 1段 白金婴儿配方奶粉900g/罐”2罐、“APTAMIL 2段 婴幼儿配方奶粉 800g/罐”1罐、“爱他美白金版PRE 段新版奶粉 800g/罐”3罐、“爱他美 白金版一段婴儿配方奶粉 900g/罐”2罐,并罚款55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禅城区亲惠母婴用品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604MA55HAPXXR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黄宋梅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4〕(禅)张综执市监(罚)罚字18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未能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经营没有中文标签标识的进口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行为。 | ||||
处罚依据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
处罚内容 | (一)警告; (二)没收“a2 1段 白金婴儿配方奶粉900g/罐”2罐、“APTAMIL 2段 婴幼儿配方奶粉 800g/罐”1罐、“爱他美白金版PRE 段新版奶粉 800g/罐”3罐、“爱他美 白金版一段婴儿配方奶粉 900g/罐”2罐; (三)罚款55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5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21371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6-21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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