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特信:将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工作,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可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ST特信:将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工作,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可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2024年06月20日 17:55 金融界网站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6月20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ST特信(维权)提问:请问预计何时会收到证监会的正式处罚书?公司有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满一年后可以申请摘帽是按照收到正式处罚书开始计算一年的吗?

公司回答表示:根据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相关方面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有权提出事实、理由和证据,提交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复核,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后续工作。公司会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对事项进展履行对外披露义务,请投资者以公司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8条(二)规定,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可以向深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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