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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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韵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处以罚款3000.
2024年06月11日,铜川市邮政管理局就铜川市韵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铜川市韵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宝兵
住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正阳路文家村四组169号
品牌:韵达
二、案由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主要事实
该公司分拣场所分拣设备1处链条滚轴保护盖缺失,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该公司分拣场所分拣设备1处链条滚轴保护盖缺失,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承办单位:铜川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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