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
2024年12月24日 02:3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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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51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武汉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通城生产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42,675.3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合计调减5,016.90万元投入建设“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5,016.90万元。

●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武汉生产基地项目”、“通城生产基地项目”及“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由“2026年3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为使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相关的必要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3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39元,共计募集资金80,654.8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900.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2,75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3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已使用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入部分。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概况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武汉生产基地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湖北平安电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实业”),项目规划总投资额为14,592.82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3,133.54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1,005.02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1,399.2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及该部分募集资金已产生的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用于现金管理。

2、通城生产基地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玻纤”),项目规划总投资额为43,055.3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38,749.77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6,486.1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7,983.9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及该部分募集资金已产生的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用于现金管理。

3、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平安实业,项目规划总投资额为8,174.03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7,356.63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158.6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及该部分募集资金已产生的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用于现金管理。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变化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武汉生产基地项目”、“通城生产基地项目”及“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延期至2026年12月,同时拟调减“武汉生产基地项目”及“通城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及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调减的金额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公司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加总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通城生产基地项目”增加新能源用云母制品和特种无机纤维产品;“武汉生产基地项目”增加特种无机纤维产品。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延期的原因

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原因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2020年国家推行强制国标《电动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以来,以耐高温云母板为基材的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件得以蓬勃发展。随着热失控防护应用的进一步深入,市场上对符合主机厂线体适配性和应用场景兼容性的柔性热失控防护件有着强烈需求。公司顺应市场要求,开发出以云母制品为基材的新能源复合件,它具有柔性制造和轻量化的特点,受到市场广泛欢迎。同时公司开发出特种无机纤维产品,该产品相较于传统玻纤制品具有更出色的耐高温性、电绝缘性和介电性能,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解决方案,有效满足下游市场对高性能材料日益增长的需求。为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巩固并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充分利用既有资源与优势,实现全面配套的供应能力及成本竞争优势的最大化,公司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产品的基础上,新增云母制品和特种无机纤维产品,从而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同时,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减的金额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够提升公司智能制造水平,亦能减少生产过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帮助公司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对供应商在产品质量、交货期以及环保标准方面的严格要求,践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彰显企业社会责任。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方案设计时间较早,为充分适应当前市场和行业的发展态势,合理权衡各项目建设实施的紧迫性与重要性,并结合公司未来资金投入的整体规划,公司决定对“武汉生产基地项目”和“通城生产基地项目”实施更为科学合理的厂房用地规划及产线布局优化,并对拟生产产品结构及其产能进行必要调整。上述项目预计在2025年部分产品所在生产车间及生产线实现正常使用,预计项目整体于202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的状态。

同时,结合下游市场对产品的需求情况,公司新材料研发中心计划开展的相关研发课题目前在稳步推进中,但因多数实验设备需要定制,且研发设备具有小批量、多品种特点,故设备尚未全部采购、安装及调试到位。该项目延期后,预计在2025年完成部分场地主体工程的建设,部分研发课题及相关设备的购置安装工作,预计项目整体于202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的状态。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经过审慎评估,拟将“武汉生产基地项目”、“通城生产基地项目”及“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以更好地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综上,本次调整是公司依据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并综合考虑拟生产产品的市场前景等多维度因素,在充分依托公司现有产品及技术实力的基础上所作出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有效增强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为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提供长远的保障。

四、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为5,016.90万元。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同力玻纤、平安实业及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水云母”),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预计在2025年完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投入、部分信息化系统的上线及工厂智能化改造的工作,预计项目整体于202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的状态。

(二)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项目建设有助于提升公司智能制造水平,夯实在绝缘和耐高温的市场领先地位

本项目拟对公司各生产基地进行自动化、数字化和绿色化升级改造,通过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与环保设备,推进工厂的智能化改造进程,从而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同时本项目拟对公司ERP与MES系统进行全方面升级,以提升管理效率,实现公司高效协同管理,打造全面、可靠的生产制造协调管理平台。

2、顺应节能环保趋势,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社会责任视为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经营理念,在行业中率先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生产经营中注重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获得了国家绿色示范工厂的荣誉称号。公司计划依托本项目的实施,积极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旨在从根本上减少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化石能源的依赖与消耗,有效降低公司的能源成本开支,同时,此举也将为公司注入更强的绿色发展动力,推动公司向更加可持续、环保的未来发展道路稳步迈进。

(四)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出现替代技术或产品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拥有较长的发展历程,技术发展路径较为清晰,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但在未来的行业发展过程中,不排除出现重大技术革新,导致工艺流程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也不排除出现成本或性能更具优势的新型产品或材料,对公司产品实现重大替代的可能。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公司未能及时开发新产品并调整产品结构,则会对公司的发展前景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现有产品的技术含量,满足客户更高的技术要求,同时加大新产品研发,探索新的技术路径,拓宽更大的应用市场,引领行业标准,减少市场替代性技术和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2、募投项目前景、成效等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经过谨慎及充分的市场及技术可行性研究论证,调整及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得以确立,预期将显著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然而,在推进募投项目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产业政策调整、市场景气波动等一系列不确定性因素所带来的挑战。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则可能导致项目前景、成效难以达成原定目标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高效完成项目投资建设,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趋势,加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积极调整公司经营管理、营销、定价等策略,提高对相关政策、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五)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虽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其通过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优化能源结构、强化管理效率等多方面的综合作用,将为公司带来长期的竞争优势、成本节约和品牌价值的提升,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五、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云水云母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将向云水云母以借款形式实施募投项目,并与云水云母、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六、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针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事项是经公司综合论证了外部市场环境、项目实施需求及项目建设进展,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及业务拓展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施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管理及运作效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针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针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于2024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针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针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针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4、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5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人才培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潘渡江先生提名,并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李俊先生目前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一直是公司关键核心技术人才,长期从事技术研发及管理工作,在相关工作领域拥有丰富的履职经验,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李俊先生简历

李俊,男,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12年6月至2015年4月,担任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担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研发中心研究室主任;2017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总监、研发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俊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53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1月8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3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附件三,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37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拓宇

联系电话:0715-4637899

传真:0715-4351508

电子邮箱:IR@pamica.com.cn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

(二)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参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四)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五)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59

2、投票简称:平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划“√”为准,对同一议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议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个人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54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15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协保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部分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针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针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李俊先生目前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一直是公司关键核心技术人才,长期从事技术研发及管理工作,在相关工作领域拥有丰富的履职经验,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李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拟提请于2025年1月8日(星期三)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55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5日以书面及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艳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针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针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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