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4-063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十二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杨明先生、赵炜诚先生、陈怡女士、王蔚先生、马成先生、杨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宋航先生、李秀清女士、沈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投资上海浦汇智途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浦发综合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养护)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新设上海浦汇智途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监管及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其中公司出资200万元,持股比例20%;浦发养护出资800万元,持股比例80%。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陈怡、庞晓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2项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2项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息沟通与披露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4:30现场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3号B座;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2、8、9项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明,男,1968年出生,经济学学士,专业会计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项目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新丝绸之路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上海国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至辉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上海张江浩珩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赵炜诚,男,1977年出生,研究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东旭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炜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3、陈怡,女,1978年出生,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浦东新区国资委企业处副主任科员、浦东新区国资委产权管理处(改革重组处)主任科员、浦东新区国资委产权管理处(改革重组处)副处长、浦东新区国资委规划发展处(研究室)副处长、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东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商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华夏文化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陈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由于任职原因,其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陈怡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4、王蔚,男,1977年出生,在职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金融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由于任职原因,其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王蔚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5、马成,男,1970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于中国人民解放军54784部队服役,曾任上海张桥经济发展总公司项目主管、副总经理,上海浦东伟业市政工程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上海通汇汽车零部件配送中心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上海张桥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上海金桥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上海金桥集体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浦发金桥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6、杨卫东,男,1967年出生,研究生,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同济公路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同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卫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宋航,男,1978年出生,研究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专业教授。曾任光大证券研究所分析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讲师、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宋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过自查,宋航先生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2、李秀清,女,1966年出生,研究生,法学博士。曾任华东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科研处副处长,法律学院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目前,李秀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过自查,李秀清女士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3、沈斌,男,1985年出生,大学本科,广播电视新闻学学士。曾任中国房地产报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火花智略(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上海园联园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沈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过自查,沈斌先生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4-064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健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同意提名胡健雄先生、王晓芳女士、钱筱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胡健雄,男,1967年出生,在职大学,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上海浦东东道园综合养护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胡健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过去12个月内曾任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胡建雄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王晓芳,女,1980年出生,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浦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专职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
王晓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由于任职原因,其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王晓芳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3、钱筱斌,男,1977年出生,在职大学,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浦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专职监事、上海市浦东新区改制企业托管中心专职监事、上海黄浦江东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专职监事、上海东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职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主任。
钱筱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由于任职原因,其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钱筱斌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4-065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3号B座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4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862088、(021)68862278
邮编:200125 传真:(021)68765759
(五)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11:00,13:00至15:00。
(六)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862088、(021)68862278
传真:(021)68765759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敬请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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