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张志祥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6-12-08
营业期限:2006-12-08 至 2036年12月7日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4号楼
经营范围: 对钢铁、化工、煤气、机械、汽车、船舶、黑色金属采造业、有色金属采造业领域内的实业投资;销售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电器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船舶、黑色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制品、矿产品、建筑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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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北京建龙重工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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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经营正常,北京建龙重工与公司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北京建龙重工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10、云南云霖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霖金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3MA6NE1809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马丽波
注册资本:6,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09 月 19 日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五金产业园区里山片区积园路中段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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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虽然云南友发方圆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友发方圆”)尚不构成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但预计未来公司将与持有云南友发方圆10%以上股权的云霖金属发生交易,出于谨慎考虑,将持有云南友发方圆10%以上股权的云霖金属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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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云南云霖经营正常,与公司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云南云霖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11、热联友发(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联友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DCYT161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劳洪波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3月18日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兰州道566号海泽物流园3号库南侧办公区3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电子过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说明:热联友发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热联友发系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出于谨慎性考虑,将其列为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
■
截至目前热联友发经营正常,与公司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热联友发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12、四川铁宜四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宜四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3MACCC3XM3U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敬文宝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3月13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青白江区桂通北路99号1号库2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说明:铁宜四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企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铁宜四方不构成关联方,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铁宜四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出于谨慎性考虑,将其列为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
■
截至目前铁宜四方经营正常,与公司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铁宜四方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
(三)对于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以市场价格为准确定资产、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185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发集团”或“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市场独立地位。同意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关于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合法。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刘振东、李相东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2、新增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2.1 预计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
公司购买的商品主要系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以及螺纹钢等产品。
3、根据友发集团《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低于上述规定金额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以下关联交易已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3.1 预计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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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预计关联租赁情况(单位: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抚顺新钢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400777794268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疆
注册资本:105,000万
成立日期:2005-10-12
住所:抚顺市望花区沈抚路18号(抚顺钢铁公司院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铁冶炼及压延加工;机械配件、钢铁铸件、冶金产品及钢铁副产品、钢铁延伸产品制造、销售;货物装卸服务、铁路货运(仅限厂内铁路专用线除易燃易爆危险品);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带储存设施经营;余热发电;热水(饮用水除外)销售;铁矿粉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医用气体(医用液氧空分)生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抚顺新钢铁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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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抚顺新钢铁系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
■
截至目前抚顺新钢铁经营正常,与公司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抚顺新钢铁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2、黑龙江建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建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2MA1BNXP117
类型:工业与商业服务〉商贸服务〉商业贸易
法定代表人:赵克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07-22
营业期限:2019-07-22 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哈尔滨市阿城区金城街北环路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目前黑龙江建龙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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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黑龙江建龙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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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黑龙江建龙经营正常,与公司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黑龙江建龙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3、宁夏建龙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建龙特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0585393339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汪世峰
注册资本:24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04-18
营业期限:2012-04-18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工业集聚区长城园包兰铁路西、明长城北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目前宁夏建龙特钢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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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宁夏建龙特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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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宁夏建龙特钢经营正常,与公司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宁夏特钢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
(三)对于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以市场价格为准确定资产、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186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相关审计业务不存在由分支机构承办的情况。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 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共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如下: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1次;
(3)行政监管措施:29次;
(4)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孟庆祥,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张海洋,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会计师,2016 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6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开始服务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家辉,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2010 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开始服务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尚须公司经营层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具体确定;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45 万元(不含内控审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 月 13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187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拟投资短期、中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25.00亿元
● 委托理财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 年 12 月 13 日,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告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的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受到波动,理财产品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盘活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二)投资金额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不超过25.00亿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通过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短期、中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投资总额不超过25.00亿元。
二、风险及内部控制
(一)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告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的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受到波动,理财产品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为人民币25.00亿元。本次议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188
债券代码:113058 债券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名称:
“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焊接钢管、热浸镀锌盘扣脚手架、爬架加工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24,230.14 万元
(截止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剩余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 24,087.54 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和活期利息 142.59 万元,合计 24,230.14 万元
● 本事项已经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焊接钢管、热浸镀锌盘扣脚手架、爬架加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244.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7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7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82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2022年4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28日,公司与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焊接钢管、热浸镀锌盘扣脚手架、爬架加工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注: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剩余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 24,087.54 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和活期利息 142.59 万元,合计 24,230.14 万元。
三、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焊接钢管、热浸镀锌盘扣脚手架、爬架加工项目”终止。
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成立,预计募投项目2025年达到可使用状态。根据公司2021年9月10日发布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540 万吨焊接钢管、200 万吨热浸镀锌盘扣脚手架与 18 万吨爬架的生产能力。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募投项目已完成395万吨焊接钢管,完工进度73.15%;84.5万吨热浸镀锌盘扣脚手架的生产能力,完工进度42.25%。
(二)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优势、行业发展及市场竞争等因素,探索增加新品类高附加值钢管,选择优势区域继续推进全国布局,原拟通过本募投项目的建设增强焊接钢管的生产能力,提升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地位。但近几年,受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下滑影响,公司募投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出现下滑,尤其是在建筑施工中应用较多的盘扣脚手架、爬架产品受影响较大,此外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脚手架和爬架行业的落后产能出清不达预期。受上述供需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持续亏损,公司已采取降本增效、优化重组产品线等积极手段扭转业绩,为了进一步改善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经营业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审慎决定,本募投项目未建设的部分不再建设,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转为补充流动性资金。
四、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前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南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焊接钢管、热浸镀锌盘扣脚手架、爬架加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终止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焊接钢管、热浸镀锌盘扣脚手架、爬架加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焊接钢管、热浸镀锌盘扣脚手架、爬架加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友发集团本次终止“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焊接钢管、热浸镀锌盘扣脚手架、爬架加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决议终止“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焊接钢管、热浸镀锌盘扣脚手架、爬架加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189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降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风险,保障公司稳定生产经营,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拟择机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 投资种类:期货、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
● 投资金额: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70,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期限:授权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 特别风险提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0人民币,利用期货、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授权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概述
1、交易金额: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资金余额即保证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7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交易品种:
(1)与主要生产原料相关的标准期货合约(如热轧卷板、锌锭、不锈钢等)、与生产原材料或产成品相关的场外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
(2)与主要生产原料价格联动性较强的相关标准期货合约(如螺纹、铁矿、焦煤、焦炭、硅锰、硅铁等)、与生产原材料或产成品价格联动性较强的相关场外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
公司拟交易的与生产原材料或产成品相关的场外期权产品属于非标准化合约,主要为平抑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所面临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将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交易商。具体的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履约能力介绍、交易合同生效条件、附加条件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主要条款待实际开展具体业务时再进行公告。
4、交易期限:授权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已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8),已经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授权在本次授权经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自行失效,新发生的交易额度计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额度内。
二、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一)公司主要生产原材料带钢、卷板、锌锭等作为大宗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行业周期、利率、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为降低原材料商品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平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凭借多年在钢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对主要原材料带钢、卷板、锌锭等的市场研究有着深厚的积累,同时公司自开展期货套保业务以来,积累了一定的衍生品交易经验,因此开展衍生品交易具备可行性。
(二)由于螺纹钢期货与热卷期货价格之间存在较强的关联性,螺纹钢主要用于建筑行业,而热卷则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焊接钢管制造等行业。两者都是钢材产品,因此它们的生产成本和需求变化往往相互影响。铁矿石、焦炭、焦煤是生产钢铁的主要原料之一,其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到钢铁的生产成本。铁矿石、焦炭、焦煤价格上涨通常会导致钢铁产品成本增加,进而推动螺纹钢、热卷等钢材产品的价格上涨。硅锰和硅铁是炼钢过程中重要的合金元素,用于提高钢材的强度和韧性。它们的价格波动也会影响钢材的生产成本,进而影响螺纹钢、热卷等产品的价格。
为降低原材料商品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平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管理
1、公司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平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遵循的基本原则、审批主体、审批权限、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风险。
3、公司成立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管理事务。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
4、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成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交易的特点和潜在风险,承诺严格执行衍生品交易的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四、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合约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在期货和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交易标的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总体以公司库存为依据,与公司原材料、成品实际库存规模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3、履约风险:公司期货交易为场内标准期货合约,场外期权交易将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交易商,以降低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交易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开展的期货业务系交易的标准化合约,公司已制定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并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和风险承受能力,拟定了投资限额和止损线,对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较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期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拟开展的场外期权业务,将选择具备交易商资质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并制定了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公司场外期权业务主要目的为平抑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预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公允价值将采用合适的估值方法或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190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表决权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该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8号)核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债券简称“友发转债”,债券代码“113058”。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1号 友发集团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债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友发转债”(转债代码:113058)的债券持有人。
上述全体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7:00前以直接送达、邮寄或电子邮箱形式送达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本人的,持本人身份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3、异地债券持有人可于登记截止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请于2024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7:00前以直接送达、邮寄或电子邮箱(investor@yfgg.com)形式送达公司。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 2)。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上午9:00 起至 2024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7:00 止将表决票通过邮寄方式、现场提交方式送达,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investor@yfgg.com,并将原件邮寄到公司董秘办。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未偿还的“友发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表决权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朱继蕾、赵晶
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 1 号
联系电话:020-28891850
邮箱:investor@yfgg.com。
邮编:30160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 (个人 )作为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在会议上代表本单位(个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件2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姓名:
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姓名: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
代表债券数(张):
■
说明: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
2、“债券持有人姓名”指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姓名”指接受债券持有人委托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的姓名;“代表债券数”指债券持有人持有或是授权债券持有人代理人的债券数;
3、请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表决栏内打“√”号标记,以明确表决意见;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191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以及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1号 友发集团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4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尹九祥、李炳才、李相东、李茂颖、陈克春、商新来、李茂红、张羽、徐福亮、于永立、于洪岺、徐秀清、徐福鑫、徐福洋、朱美华、孙磊、刘振东、张建平、刘振香、刘振云、张振龙、李茂华、孙翠、边刚、陈自友、张德刚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或之前的其他办公时间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登记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 1 号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于会议开始前至少一小时,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 1 号
联系人:朱继蕾、赵晶
邮政编码:301606
联系电话:022-28891850
传 真:022-68589921
(二)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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