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5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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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229.3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2024年3月2日披露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29.3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27.2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2,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89,544,528股的比例为0.07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7.90元/股,最低价为134.1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43,605.5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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