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年11月28日 04:18 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4-032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4、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聘任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球资源”)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怡球资源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7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东昕,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祁振东,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成林,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如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拟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大华已连续多年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拟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7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4-033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崇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88 证券简称:怡球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4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沪太新路38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3日

至2024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2月9日(含该日)下午4:00前送达、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电邮至指定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三)登记地点: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太仓市沪太新路388号

邮编:215434

(四)联系电话:0512-53703986

传真:0512-53703950

邮箱:jjshi@yechiu.com.cn

(五)联系人:高玉兰、施佳佳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件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公司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沪太新路388号:

(四)邮政编码:215434

(五)联系电话:0512-53703986传真:0512-53703950

(六)联系人:高玉兰、施佳佳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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