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1月22日 02:45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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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10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以现场形式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N26区海秀路2021号荣超滨海大厦A座419室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4人,董事长周国辉先生、董事李程先生、董事姚飞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电话拨入形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申请的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为简化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法人代表印鉴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含)的银行保函,用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铠侠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五家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来酷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业务信用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来酷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含)的业务信用额度,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盘活资产,公司拟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融资租赁额度,期限不超过二年。租赁物件权属、融资金额的支付方式、租金金额等各方权利义务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外汇和衍生品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1,350万美元(含)的外汇和衍生品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周国辉先生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为简化业务办理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私人印鉴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包括其中国各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等值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周国辉先生签署与开立账户有关的文件、与授信额度有关的融资文件、衍生品交易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并根据其自行决定将其全部或部分权力转授权给其他人士。为简化业务办理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被授权人士的签字与加盖其私人印鉴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授信及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申请的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保证金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的质押等)、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及补充协议和其他相关交易条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11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并报表内的担保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6,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并由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9)。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就下属17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河南省一马食品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00万元。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900万元。

2、河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

3、浙江百诚未莱环境集成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浙江百诚未莱环境集成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4、浙江百诚音响工程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5、浙江卓诚数码电器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

6、浙江五星电器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7、浙江国大商贸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8、浙江京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9、浙江信诚电器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浙江信诚电器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10、浙江航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11、安徽怡成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

12、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13、郑州丰和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14、北京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15、厦门迪威怡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300万元。

厦门迪威怡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16、福建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17、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上述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合同、授信协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额度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理合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二、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2024 年度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参股公司拟向其股 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由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1,602.5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四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7)。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就以下1家参股公司融资事宜与相关机构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960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52,01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03,648.94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88,32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242.77%,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7,989.9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4,656.2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7,653.68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17.4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

6、《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11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河北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含)的银行保函,用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铠侠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五家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来酷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业务信用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来酷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含)的业务信用额度,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52,01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03,648.94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88,32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242.77%,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7,989.9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4,656.2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7,653.68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17.4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11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1-5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12月4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吕品、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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