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一直火热进行中
但有申领补贴的市民发现
有的人补贴2万元
有的人补贴1.8万元
还有的人补贴1.5万元
为何会有这样的差异呢?
为此
记者专门采访了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
来看专业解读
工作人员介绍说,之所以有补贴差异,先要弄清两个补贴政策,一个是“汽车报废更新”,另一个是“汽车置换更新”,不同的补贴政策,补贴金额不同。而这两个补贴政策的关键词就是“报废”和“置换”。
先来看汽车报废更新
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对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工作人员解读:
这一补贴政策中,涉及到2万元和1.5万元的补贴标准。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补贴只需记住:“买新能源车补贴2万”“买燃油车补贴1.5万元”。
再来看汽车置换更新
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黑龙江号牌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并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非营运,补贴1.8万元;
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黑龙江号牌乘用车,购买燃油乘用车并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补贴1.3万元。
工作人员解读:
这一补贴政策中,涉及到1.8万元和1.3万元的补贴标准。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补贴只需记住:“买新能源车补贴1.8万”“买燃油车补贴1.3万元”。
有消费对补贴政策中的“转让”不是很明白,为此工作人员解释说,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的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
另外,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黑龙江省购买燃油乘用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或“油电混合”标注,挂绿色车牌)。符合上述标准即可申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记者:韩冰
摄影记者:韩冰
编辑:吕晶晶
审核:祝春霞 艾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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