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彦琳)11月8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国联证券变更主要股东、民生证券和民生基金变更实际控制人的申请反馈意见》。证监会表示,现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
证监会要求,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服务指南有关要求,补充提供符合公募基金公司实际控制人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同时,要求提交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新增5%以上股权实际控制人符合“不存在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的情形”“没有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调查”等条件的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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